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7209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17-12-12 15:16
市致公党: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综合整治与更新发展的建议》(172090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综合整治与更新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旧屋区、棚户区改造既是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民生工程,又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据统计,仅十二五”期间我市城区启动实施旧改(棚改)项目259个,占地约3.83万亩,涉及房屋约1794万平方米、8.61万户,累计投资约1600亿元

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旧屋区改造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改善了成千上万居民的居住环境,群众原来居住的平房、民房、甚至危房换成了带电梯的高楼大厦,新建小区水、电、气、绿化、文体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齐全,提升了安置房品质,四城区棚户区(旧屋区)约8万多户、20多万人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使住房困难家庭圆了安居梦。施旧改(棚改)时注重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在项目规划时考虑文脉延续的需求,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法规,在征迁中做好历史建筑、宗教场所等保护修复工作,让历史建筑在新时期焕发新活力、彰显新价值。有效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提升了我市城市品质。

二、工作措施

一是科学制定改造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先行和引导作用,进一步科学制定2020年前的旧改(棚改)规划,围绕着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区旧屋区、棚户区、危险住房改造”的目标任务,初步统计到2020年计划完成旧屋(棚户)区改造132片,占地约3.2万亩,涉及旧房约2306万平方米。分解确定各年度旧改(棚改)计划,做到项目改造与安置房及其配套建设同规划、同计划、同启动。同时,各区要依托具体项目,提早谋划,落实好资金匹配拼盘和项目实施方案,做到“事半功倍”。今年我市计划启动改造43个旧屋区改造项目,占地约 1.2万亩,面积604万平方米,约3.3万户。储备项目10个,占地约533亩,面积67万平方米,约1958户。

二是不断完善征迁补偿政策。针对征迁工作中出现的法规政策未覆盖到的补偿难点、热点为题,如公摊补偿、过渡费标准、维权政策适用范围、分户补偿具体标准等,我局正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目前,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简单、管用、可操作的原则,进一步研究完善规范货币补偿奖励标准、安置房对接单价、公摊补偿标准、分户补偿安置、车库(车位)征收补偿、困难补助措施、过渡费标准、无房户购房标准、个案研究机制等,形成更加合理管用、更为广大群众所接受的政策措施,从而更加有力地推动旧屋区改造工作。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旧屋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  孙文锋

      人:  翁宇淋

联系电话: 18060503732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4月28日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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