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以及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全市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以及房地产行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的管理;指导全市直管公房和涉外房屋的管理。   (四)承担房地产宏观调控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房地产宏观调控及市场监管政策,负责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拟订全市房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政策,指导全市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负责房产中介管理;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工作。   (五)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物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指导、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和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并监督执行。   (七)负责落实房屋政策及房屋纠纷调解工作;监督指导全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白蚁防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危旧房屋改造计划并指导实施。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8号楼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0007   办公电话:0591-87551417   值班电话:0591-87512992   传真:0591-87512964   网址:http://fgj.fuzhou.gov.cn/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12345   咨询服务:   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2.联系电话:0591-87540076   3.传真:0591-87540086   4.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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