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1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18-04-12 15:18
蒋维代表:

您《关于保障性住房推广“人脸识别”门禁等智能管理系统,强化动态管理和系统联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是全国较早实行住房保障的城市之一,历年来不断改进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加快保障房建设和分配步伐。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174604套、竣工163039套、分配164227套,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也正如您所言,随着保障覆盖面的扩大,惠及群体的增多,也带来了一些管理方面的难题。为了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切实改进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机制,我局会同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等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吸收和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并将在今年予以进一步的推进和落实,其中不少措施与您的意见相吻合。

一、关于保障对象充当“二房东” 的问题

为切实加强和提高公租房的后续管理和服务,2017年以来,我局牵头拟定并报经市政府审定、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768号))及配套文件《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租赁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运用人脸识别等高科技技术,发现系统数据异常,对转租转借行为作出判定”。2017年10月,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在“阳光天御城”公租房小区试点安装了“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该系统装置于单元楼的入口处,保障家庭成员只需把脸对准门禁机,门就自动打开,非保障对象则无法打开,此举将从根本上杜绝违规转租转借行为。今年,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计划在全部租赁住房小区安装上述 “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并投入运行。

二、关于公租房小区社会综合管理难的问题

《意见》对于违规使用(擅自装修)保障房的行为明确了处理、清退机制。同时,为确保各项日常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也为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我市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全面公开选聘有资质、有业绩、有信誉的物业公司进驻服务。2017年。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公开选聘了四家信誉好、物业管理经验丰富、服务质量高的物业管理公司入驻迎霞新城、螺洲新城、西园丽景和胪雷新城进行物业管理。以上四个小区公租户入住之后,物业管理到位,私搭乱建、擅自装修、损毁绿化现象得以有效遏制。今年,我市还将在其他公租房小区中采用相同模式选聘物业管理团队。

三、关于保障房动态管理难的问题

《意见》规定,住房保障对象每年要主动申报家庭成员、收入等异动情况进行审核,并在租赁合同期满前接受保障资格复核,经复核符合届时相关保障条件的,方可继续承租。同时,要求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建立巡查机制:采取定期入户调查和不定期入户抽查,发现转租、转借、空置现象查证属实一律清退,将清退出的房源重新纳入配组系统进行配租。目前,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正在全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并通过建立公租房配租系统、房源和租户信息库等信息化管理机制,确保分配过程和监督运作的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今年,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还将进一步提升和优化公租房配租系统,搭建房产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平台,通过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对实行货币补贴配租的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管理。

下阶段,我局将根据市政府审议通过的相关工作意见,进一步会同市民政局、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以及区属相关部门,扎实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欢迎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阮观伟

人:林凌云

联系电话:87562923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43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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