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
事项名称 |
子项 |
证明事项 |
法律法规依据 |
开具单位 |
办理指南 |
1 |
市房管局 |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
无 |
监管银行出具的企业白蚁保治基金到位材料 |
《关于切实加强我省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07]19号》第二条落实白蚁防治责任制和包治基金专项管理制度。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方针,落实白蚁防治责任制。白蚁防治单位应从按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标准收取的白蚁预防费用中提取20%包治基金,存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开户银行、白蚁防治单位三方监管的白蚁防治单位专用账户。 |
保治基金开户行 |
见附件 |
2 |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退款审核 |
无 |
房屋产权注销证明(房屋灭失时需要提供) |
《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5〕189号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维修资金:因拆迁、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由业主持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注销证明等到市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余款退回手续后到专户管理银行提取其维修资金分户账余额,并办理分账户注销手续。 |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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