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市征收中心、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八五”普法相关工作,现将《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
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
序号 |
责任主体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节点 |
1 |
局物业管理处 |
《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指导规则》 |
管理对象:社区物业站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成员 |
网络、宣传手册 |
自主观看、浏览,小区现场咨询宣传手册发放 |
2021年1月起 |
2 |
局市场监管处 |
《民法典》、《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
管理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对象:社会大众 |
报纸、广播 |
深入企业、政风行风 |
贯穿执法全过程 |
3 |
局住房保障处 |
《民法典》、住房保障政策解读 |
服务对象:社会大众 |
报纸、广播 |
网络普法、现场宣传 |
2021年1月起 |
4 |
局住房管理处 |
《民法典》、《福州市城市危险住房改造管理办法》、《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条例》 |
服务对象:社会大众 |
网络、社区 |
现场普法、现场宣传 |
2021年4月起 |
5 |
局征收处、市征收中心 |
《民法典》、旧屋区改造政策解读、征收政策解读 |
管理对象: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街镇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社会大众 |
宣传册、微博、报纸、广播 |
法律咨询、法律讲座、以案释法 |
2021年1月起 |
6 |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
《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类政策 |
管理对象: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象:社会大众 |
广播、网络(含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 |
政风行风热线、网络宣传(微信推送等)、印制宣传品 |
全年开展 |
7 |
局机关党委、局法规处 |
《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廉政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
党组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执法人员 |
网络、宣传手册、讲座、培训 |
网络普法、培训 |
全年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