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流程,促进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我局在充分征求各相关主体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了我市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以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活动等26个示范文本(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