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房管局 时间:2022-01-19 14:57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21〕53号)、《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http://www.fuzhou.gov.cn)和福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http://fgj.fuzhou.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8#408室,邮编:350007,联系电话:8755141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房管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对房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签发时明确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在签发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2021年我局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市房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2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人事任免、规范性文件、住房保障、房屋安全、房地产市场监管等。2021年网站累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891条,政策解读14条,在线征集调查9期,答复“12345”诉求件7479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上申请和来信申请,其中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31件,房地产市场数据查询7件、房改政策信息3件,全部按照《条例》规定的办理时限按时做出答复并送达申请人,未出现逾期现象,依法依规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经保密审查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上网发布;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规范答复内容和格式,写明救济渠道,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三是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使用去标识化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中国福州门户网、福州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报纸广电等媒体,传递权威信息;二是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市档案馆,供公众查询;三是我局所有行政服务事项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事项办事指南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及“榕政通”邮递系统,实现群众办事“一趟不用跑”,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专业化培训管理;二是制定下发《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细化公开内容和职责分工,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三是定期政务公开情况开展检查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局绩效考核体系;四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保障经费支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1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1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40

1

0

0

0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9

1

1

0

11

2

0

0

0

2

17

0

0

0

1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机构设置、规划计划等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更新滞后;二是各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还不够,报送信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

(二)改进情况。2022年,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下一步,由局办公室牵头,加强与处室间的配合,深入了解各处室近期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约稿等形式收集房管动态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公开数量和政策解读水平。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签批流程,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执法事项等政策性文件,在文件起草时解读文件同步起草、审签,解读文件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多元化展示;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管理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开展相结合,一并纳入效能督办管理范围,以健全的监督机制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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