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房地产管理局 时间:2016-01-18 09: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要求,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11日至20151231。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市数字办(市信息公开办),欢迎查阅。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7#450室,邮编:350007,联系电话:87519091)。

  一、概述

我局是负责住房保障、房屋征收、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及落实房屋政策等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下设9个处室,现有工作人员42名。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力保障民生、服务发展,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基本建成25010套,启动实施旧屋区改造1062万平方米,基本解决10262户群众回迁安置问题,完成123个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

2015年,我局认真落实《条例》精神,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榕政办〔2012199号)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落实情况如下: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继续梳理和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及时公开取消、下放和调整的审批事项予以公开,为群众办事提供细致便捷的服务。二是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局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表和政府采购信息,增强政府资金使用透明度。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包括继续推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的指导与督促工作,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等。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重点做好保障性住房、房屋征收、住房补贴、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三是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广泛传播。

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研究制作申请答复标准化文本,畅通受理渠道,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4、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从方便公众获取信息的角度出发,及时优化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拓展公开范围,完善具有部门特色的个性化目录。指定专人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编写信息公开年报,并及时发布。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审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合法性审核把关制度,法制部门应对依申请公开有关答复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5、强化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1名专职工作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量,进一步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积极落实各处室信息公开联络员和信息发布员制度,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必要保障。加强信息公开培训,扩大培训范围,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全面、有序地开展。强化经费保障,从局行政开支账户中优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2015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3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17条。

(二)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法规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开,并接受信息公开申请;二是我局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和电子触摸屏等设施;三是信息报送市档案馆,供公众查询。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全面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分别涉及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等,进一步提升了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可读性,方便群众办事。

三、政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3件,历年累计受理件数341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上申请和来信申请,涉及的主要内容为住房保障、房屋征收和其他内部管理信息。其中,涉及申请公开房屋征收补偿公告和拆迁许可申请材料方面的数量居多,共73件,占年度总数的88%

2015年度办理的83件信息公开申请件目前已全部及时予以答复办结,其中同意公开答复件44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件14件,不予公开答复件0件,非政府信息、信息不存在或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等其他类型答复件共2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情况,历年累计收费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受理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共0件(历年累计共0件),共收到6件因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历年累计共11件),接受行政申诉、举报共1件(历年累计共1件)。上述6件行政诉讼案件法院维持信息公开答复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等的共3件,被依法纠错的3件;1件举报件被上级有关部门认定我局答复合法。引发上诉诉讼和举报的主要原因是申请人认为应当公开而未公开或是对答复不满意。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虽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应主动公开未公开、公开与不予公开之间把握不准等方面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切实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条例》的认识,从更深的角度来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答复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正确把握公开与不公开、政府信息与内部管理事项的界限;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更新和清理,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四是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以健全的监督机制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0

31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0

31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83

34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7

51

   2.网上申请数

41

200

   3.信函申请数

15

9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3

34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4

26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4

18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5

56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1

1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6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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