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房房[2008]65号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化局(文物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市统建办,各区房管局、各县(市)建设局、市直属房管所,各危险房屋鉴定机构: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报送2007年危房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房办函[2008]3号)以及《2007年福建省城镇危旧房屋信息表》(以下简称《危房信息表》)转发给你们。根据上述《关于报送2007年危房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一是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所管业房屋中经鉴定安全等级属于C级或D级的,市文化局(文物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对各自管理或使用的文物古迹(景点)、学校、学校等场所中房屋经鉴定安全等级属C级或D级的,认真填写所有危险房屋的《危房信息表》后将书面材料和Access数据库表格报送至市房管局房管处;二是请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汇总统计经鉴定安全等级为C级或D级的直管公房,认真填写《危房信息表》后将书面材料和Access数据库表格报送至市房管局房管处。市统建办应汇总统计收租管业的单位产中经鉴定房屋安全等级属C级或D级的房屋,认真填写《危房信息表》报送市房管局房管处;三是各区房管局、各县(市)建设局应认真填写所辖区域内经鉴定安全等级为C级或D级所有房屋的《危房信息表》,汇总形成Access数据库表格后发送电子邮件至市房管局房管处,同时应书面报送本辖区2007年危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措施和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危房总数、已采取重建或者修缮加固等排危措施的危房数量、存在问题及2008工作计划和建议等材料至市房管局房管处;四是各危险房屋鉴定机构应汇总统计截至2007年底之前所鉴定房屋中安全等级为C级或D级的《危房信息表》后将电子文档及书面材料报送至市房管局房管处;五是请各单位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以上数据表格及书面材料的填报工作,并在2月20日之前将全部材料报送至市房管局房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