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7-2500-2021-0000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1-03-29
  • 标    题: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1年第一季度网站自查情况通报
  • 发文字号: 榕房办〔2021〕8号
  • 发布日期:2021-03-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1年第一季度网站自查情况通报
榕房办〔2021〕8号
来源:房管局 时间:2021-03-30 09:44

局机关各处室、市征收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0〕96号)、《福州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文件有关要求,市大数据委每季度将对政府网站进行绩效考核,我局结合月网站普查评测报告,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网站自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网站保障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我局网站运维情况比较平稳,信息更新情况良好,办公室按时更新房管动态信息、文明单位创建栏目信息;法规处及时报送窗口行政审批通报、年度普法计划表和法律法规宣传;保障处对住房保障专栏信息更新持续性较好,及时发布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公示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物业处及时发布物业行业隐患排查、星级服务评价等业务信息;机关党委能根据开展的党建活动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其他处室第一季度更新信息较少,或未能及时更新信息。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第一季度主动公开信息5件,其中办公室2件、人事处、保障处、市场处各1件,其他处室未报送。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其中征收处3件,市场处1件,均及时答复,未出现逾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政府办公厅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处室、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任务分工,并安排专人与局办公室做好信息发布对接工作,确保我局在网站绩效考核上保持全市前列。

  一是进一步提高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各处室要根据网站绩效考核任务分解表,按照网站栏目分工要求和更新频率要求,积极整改,每月25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上网信息,局办公室会同局效能办每季度对门户网站栏目信息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二是加强网站互动交流,提高公众参与度。根据网站绩效考核要求,涉及民生等重大决策出台前、重要工作开展前需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每季度网站需发布意见征集和问卷调查,请各处室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1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一篇意见征集和问卷调查。

  三是加强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大众关注度高、咨询量大的政策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应在成文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政策信息发布的同时公开政策解读,围绕政策出台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疑难解答等,对政策进行解读说明,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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