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索 引 号 | FZ00137-0100-2021-00003 | 文号 | 榕房党组〔2021〕8号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2-02 |
标题 | 中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关于鲍海燕等7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中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关于鲍海燕等7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0137-0100-2021-00003 | ||
文号 | 榕房党组〔2021〕8号 |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2-02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中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关于鲍海燕等7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中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关于鲍海燕等7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局机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鲍海燕同志任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燕红同志任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雅丽同志任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运忠同志任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人事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陈璇同志任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与法规处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与法规处一级科员职级;
原沂同志任福州市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福州市房屋征收中心一级科员职级;
吴挺瑜同志任福州市房屋征收中心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福州市房屋征收中心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以上7位同志职务职级任免时间从2020年12月起计算。
中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
2021年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