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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0137-1200-2022-00013 | 文号 | 榕房函〔2022〕390号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21 |
标题 |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检查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检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0137-1200-2022-00013 | ||
文号 | 榕房函〔2022〕390号 |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6-21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检查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检查的通知 |
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根据《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的通知》(榕房〔2022〕65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对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开展检查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鉴定报告档案管理情况。对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所出具的结果报告进行抽查检查,检查报告的合法合规有效性,并随机抽取三份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核查原始记录、计算书及现场检测情况等材料。
(二)制度落实情况。一是检查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是否落实“鉴定合同、鉴定报告”报告制度;二是检查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是否将鉴定报告上传至“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三)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是否建立、实施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主要检查内容为相关库房、设备设施等使用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公示等文件。审签鉴定报告的主要相关人员,如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及批准人等缴纳社保情况。
二、检查方式
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由我局在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专家库中抽取三位专家对各个机构进行检查抽查(相关专家不得检查自家单位),并对各检查项进行打分评比。
三、检查时间
拟从6月29日开始,对已在我局信息公示的机构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各机构应准备好本单位的书面汇报材料,同时可对我市如何更好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本次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检查抽查结果进行公布,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审查各机构信息公示的重要依据。
专此通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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