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7-2500-2019-0000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9-09-17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办〔2019〕49号
  • 发布日期:2019-09-23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房办〔2019〕49号
来源:房管局 时间:2019-09-23 15:13

局机关各处室、市征收中心、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

  现将《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9917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房管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房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房管工作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回应群众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分工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政策时,同步考虑和安排解读工作,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应全面、准确地讲清楚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等。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单位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结合图标、图像、视频等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避免误解误读。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市征收中心、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

(二)推进重要决策、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公开。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民生任务,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如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进展情况、老旧小区整治完成情况、连片旧屋区改造及零星地块精准旧改推进情况等,及时公开协调问题、采取措施、进展成效等内容。(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市征收中心

(三)加强舆情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地做好住房保障、房屋征收、物业管理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准确把握社会情绪。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重大舆情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舆情应对问责机制,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整改。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

(四)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审改办部署,积极做好市、县权责清单融合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梳理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将权责清单纳入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集中发布加强对物业、房地产市场、城市房屋白蚁预防施工合同备案等方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多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责任处室:行政审批与法规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做好企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公开。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工作模式,按部署梳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认真梳理政务数据向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项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梳理行政审批窗口办事指南,确保指南中事项基本信息、申请材料信息、表格及样表下载、办理流程等信息准确,及时公布审批情况;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责任处室:行政审批与法规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六)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专项资金立项依据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开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责任处室:财务审计处

(七)强化网站建设,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加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平台建设步伐,对现有局门户网站、房屋征收网签平台、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建立健全内容发布、组织保障、安全保障等体制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理顺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做好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维修资金查询等便民服务充分对接e福州”平台,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衔接过渡工作。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部署开展本部门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分管局办公室工作的领导任常务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主任,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处室、单位的工作重点,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各单位、处室在起草文件时,应提出该文件的公开属性,报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一并审批。若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应按照规定填写《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保密领导小组审查后上网公布,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强化考核奖惩。将政务公开纳入2019年局绩效考核体系,考评结果与干部评优评先、提拔任职等相挂钩。局办公室要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的督查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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