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7-1300-2022-0001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2-06-23
  • 标    题: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市级质检核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2022〕87号
  • 发布日期:2022-06-2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市级质检核查工作的通知
榕房〔2022〕87号
来源:房管局 时间:2022-06-23 17:39

各区县(市)房管(住建)局:

  根据省住建厅对尚未完成市级质检核查的地市要抓紧开展市级质检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市级质检核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展情况

  目前我市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各区县(市)的数据调查工作已结束,我局正在委托福州大学开展市级调查数据质检核查工作。福州大学已完成鼓楼区、台江区、马尾区、福清市、闽清县、永泰县、平潭综合实验区共七个区县(市)的质检核查工作并形成有关报告。我局已将相关市级质检核查报告反馈有关区县(市),要求相关单位对已发现的错误及时进行整改,我局将在整改完毕后将有关数据系统汇交省住建厅。

  二、工作要求

  (一)加快工作进度。因前期我市暴雨成灾,导致地质灾害频发,道路交通中断,大大影响了市级质检核查工作外业的开展,导致核查工作进度落后于工作计划安排。现降雨已基本结束,天气转好,福州大学要充分利用有利时机,调配人手,针对尚未完成核查工作的区县要积极开展工作,把落后的进度抢回来,同时要保证核查质量,确保我市市级质检核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做好协调配合。各区县(市)房管(住建)局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协调各方力量,创造有力条件,对市级质检工作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整改,保证有关数据及时汇交省住建厅。

  专此通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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